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退回《沙县华佳纸业有限公司华佳纸业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沙县华佳纸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我局受理了你公司报送的《沙县华佳纸业有限公司华佳纸业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组织进行技术评估。
根据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表》,报告书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产能匹配性等概况描述不清;污染源强核算和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不正确;在区域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下,未提出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环境管理要求,以上问题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列情形。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退回该报告书。
特此函告。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抄送:厦门境益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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