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878.09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目标绩效表
3.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任务清单
三明市财政局 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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