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药肥双控”、乡村振兴宣传等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180万(详见附件),列支“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任务清单
3.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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