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专项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向上联通、品牌农业建设、市级乡村振兴先进个人表彰和乡村振兴干部专项培训班等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79.8万元(详见附件),列支“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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