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8〕35号),加快推进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下达我市2023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170万元(详见附表),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科目。资金主要用于市级面上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工作。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并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2〕40号)的要求,加强面上水土保持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3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安排表
2.2023年市级水土保持专项任务分配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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