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第一批农业品牌创建)的通知
明财(农)指〔2022〕29号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第一批农业品牌创建)的通知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做好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工作,按照《三明市品牌农业创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局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第一批农业品牌创建)177.4万元其中:用于茶业品牌专项152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三明蜜桔创建专项25.4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列支。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 2022年农业产业化(品牌)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2. 2022年农业产业化(品牌)专项任务清单(第一批)
三明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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