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20 16:02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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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财(农)指〔2021〕5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六大行动”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三明乡村振兴再出发,确保市级财政完成年度指标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617万元,用于奖补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和支持市级主抓的乡村振兴示范线(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请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2月中旬,市委乡村振兴办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第二批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实地考评,提出实地考评结果,并提请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届时,将根据考评结果,对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适当调剂并下达绩效管理目标。
附件:2021年三明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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