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241万元,同比增长2.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67,9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7,839万元、调入资金607,1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9,60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327万元,收入总计4,655,0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4,394万元,同比下降4.2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8,7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5,438万元,支出总计4,252,3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02,76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71,092万元,同比增长1.50%。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371万元,同比下降3.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5,91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1,588万元、调入资金144,6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919万元,收入总计863,7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718万元,同比下降13.5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1,3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84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909万元,支出总计771,7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2,01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9,479万元,同比下降1.77%。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3万元,同比下降32.6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9万元,收入总计11,3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8万元,同比下降46.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55万元,支出总计9,5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82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757万元,同比下降52.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2,426万元,同比下降8.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6,8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9,290万元、调入资金186,6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80,603万元,收入总计2,605,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3,576万元,同比增长30.95%。加上基金上解支出507万元、调出资金138,1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480万元,支出总计2,118,7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87,082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920万元,同比增长48.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5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210万元、调入资金46,92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6,719万元,收入总计667,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037万元,同比增长75.2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869万元、基金上解支出261万元、调出资金61,7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3,236万元,支出总计642,1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5,811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16万元、调入资金1,8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625万元,收入总计19,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57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34万元,同比增长36.8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60万元,收入总计45,4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42万元,同比下降31.74%。加上调出资金25,686万元,支出总计34,2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24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88万元,同比增长102.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19万元,同比下降4.1%。加上调出资金15,269万元,支出总计23,08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1,020万元,同比增长3.5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27,745万元,收入总计1,728,7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0,532万元,同比增长6.24%。收支相抵,年终结转788,233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7,881万元,同比增长0.9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50,984万元,收入总计908,86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27,399万元,同比增长4.0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1,466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5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持续加力、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1.强化政策协同,筑牢经济底盘。靠前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增强投资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5.63亿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稳定投资增量。积极争取潮南高速采用省市合作模式共建,将获省级投资资金21.61亿元。下达2,144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10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快打造高能级科技底座,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助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7.3%。全市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2.39亿元,同比增长10.73%,保障218个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释放消费潜力。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资金4.68亿元,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资金2.87亿元,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建设。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连续4年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消费领域信贷投入力度。争取土地收储专项债券18.58亿元,其中:盘活闲置存量土地9.22亿元、新增土地收储9.36亿元。支持“共有产权+契税减免+家装补贴”等政策,推动实现沪明两地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互认。统筹1,100万元,支持增开我市与北京、上海、福州、深圳等地动车线路,下达航线培育、机场运营等补助资金1.68亿元,支持三明沙县机场培育航线6条,促进客流增长,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三是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惠企政策有效供给,下达各类惠企奖补资金5.69亿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支持企业梯度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等涉企优惠政策,全市落实减税降费超13亿元。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推广不见面开标与无纸化投标,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政府营商环境首次进入全省优良等次。加强政策引导、正向激励,推动融资担保业务降费、扩面、增量,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659亿元,同比增长5.37%,超全省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
2.统筹开源节流,保障平稳运行。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强化收入组织,推进财源建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挖潜增效抓收入。支持田安高速、元溪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税费接续。统筹7.12亿元,支持三明高新区、三明经济开发区、生态新城发展,落实园区标准化改造建设行动,推动税源企业入园,提高财税贡献能力。三明高新区、三明经济开发区位居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前30名。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清流经济开发区位居全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考评前列。统筹2,399万元,推动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保持增长。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用好调整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政策,实现体制生财。二是争取资金强保障。全市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10.55亿元,同比增长2.25%。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57亿元,保障58个公益性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1.44亿元,推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惠民工程。入选全省唯一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争取“十五五”时期继续安排1亿元省级资金,支持我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获省级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6,654万元。三是优化结构控支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市直部门预算总体按6%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2,042万元。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落实“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三保”支出167亿元。实行库款精细化管理,累计向上争取调度库款198.92亿元,并向县(市、区)调度173.19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出台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行预、决(结)算项目评审清单化动态管理,全年审结项目108个,审减4.82亿元,平均审减率10.2%。
3.聚焦深度融合,推进协调发展。牢记重要嘱托,把握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机遇,加强政策资金保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深化区域协作促发展。争取各类资金4.4亿元,深化对口支援,加快推进华润希望乡村、中储粮建宁仓储等项目建设。继续争取沪明对口合作资金及省级1:1配套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三明市同济大学再生医学院等12个项目建设。继续争取泉州市安排1.96亿元,加快推进飞地园区建设,持续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下达两岸融合发展专项经费、闽台民间交流项目补助等资金1,684万元,支持海峡两岸交流,成功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沙县区获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二是深化城乡融合促发展。统筹19.79亿元,推动沙南高速、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建成通车,元溪高速、闽江沙溪口至台江航道整治等工程加快建设。下达7.39亿元,支持城市危旧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发放租赁补贴,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大田县入选城市更新省级样板。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建宁县-将乐县成功入选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下达1.4亿元,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明溪县入选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获补助资金1,000万元。三是推动乡村振兴促发展。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03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获评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支持农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5个乡镇、61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29个村入选财政奖补产业振兴村。泰宁县成功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尤溪县入选全国“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永安市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重点县。四是推动文体繁荣促发展。统筹1.5亿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全国文物普查,推动万寿岩遗址博物馆建设,文明三明城市宣传片拍摄等,落实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我市连续四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获评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支持举办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宁化县革命烈士纪念园入选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下达1.6亿元,支持筹办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加快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改造提升,推动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等免费开放。统筹1.84亿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市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4.加力“投资于人”,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困难残疾人、孤儿等重点群体和医保、低保等重点领域补助标准,以有温度、见实效的举措,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294.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31%。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县级综合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服务点建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2.87亿元。拨付各类惠企稳岗奖补资金3,947万元,惠及企业4,699家次。发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23万元,惠及4,300人。落实技能培训提质增效、“万名学子强技能”等行动,支持开展大规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与就业竞争力。及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8,000万元,新增贷款量位居全省前列。支持举办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带动新增就业。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分担机制,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统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需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力度。支持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幅度增长。下达3,830万元,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我市“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支持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现全市户籍人口4项基本殡葬服务全覆盖。下达1.43亿元,落实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群体各项待遇,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三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筹集2.5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制度,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落实基本医保待遇,筹集16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筹集1.3亿元,支持举办全国、全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组建市医改研究会,成立市中医院,推动三明医改展览厅建成投用,实现中医“治未病”县域全覆盖,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9.23亿元,同比增长5.66%。四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教育资源提质增效,全市教育支出78.71亿元,实现两个“只增不减”。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公办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下达3.6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元区、清流县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实行正向激励机制,安排激励资金8,000万元,支持优教优酬、多教多酬,全市高考本科上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强化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深化市校合作,统筹2,1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双一流”建设,三明学院首届硕士研究生招生顺利完成。五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达5.5亿元,支持林改持续深化,推动“两票一中心”迭代升级,我市林票改革列入全省“一市一试点”专项改革,市本级和沙县区、永安市、宁化县入选全省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下达1.4亿元,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开展耕地保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我市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省对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5.注重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理财增效能。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法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决算等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2件,依法接受监督。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改进财政工作。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与整改,覆盖面100%。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探索实行预算项目评审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我市入选全省首批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城市。二是优化绩效提质量。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整体各环节数据的关联控制、提取运用、横向对比与分析,提升绩效管理效能,加快构建智慧高效、互联共享的绩效管理体系。我市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A、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用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环节管理流程,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三是规范举债防风险。落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及时核算债券项目专项收入,归集还本付息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7.63亿元,缓解政府债券到期偿债压力。全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全市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我市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债务风险有效缓释、总体可控。四是强化监督守底线。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指导乡镇(街道)修订内控制度,强化预算、资金、资产全流程管理。持续探索数字化监督,用好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核查,实现“数据赋能、精准治腐”。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动态监管财政补贴行为,规范招商引资补贴政策,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5年财税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画上句号。过去五年,是全市财税部门勠力同心、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我市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效能不断提升的五年。
这五年,我们着力培植财源,以更加有力的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稳步提高财政实力。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到580.08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11倍,年均增长1.56%。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较大支出强度,有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1800.2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21倍,年均增长2.66%。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91.46亿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和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五年,我们抢抓政策机遇,以更加高效的对接向上争取支持。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62.8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93.89亿元,年均增长3.36%。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5.2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55.71亿元,年均增长10.03%。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累计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8.2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我市获评全省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这五年,我们聚焦重点领域,以更加给力的投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统筹26.37亿元,支持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成功申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0亿元,我市被列为全国首个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统筹33.29亿元,支持林改向生态产品价值拓展,推动“林票2.0”全国首发。我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统筹383.38亿元,支持教育综合改革,我市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市本级、沙县区、永安市相继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这五年,我们致力共同富裕,以更加鲜明的导向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累计达到1429.4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38.29亿元,年均增长1.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近八成。累计筹集74.41亿元,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将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至年人均600元,较省定标准上涨50%,推动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00元,上涨4.48%。累计筹集43.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上涨11.76%,我市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
这五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加系统的改革提升财政效能。在全省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实施以零为基点的零基预算编制模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开展县级层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工作规程等,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实现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争取提高市县财力分档补助比例政策支持,我市全域财力分档补助列入第一档或第二档。进一步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结合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推动三元区实行统一的税收分成体制,沙县区保持县级财政体制五年过渡期不变,实现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金库独立运行。
“十四五”发展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滑,基层“三保”和偿债支出压力较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不够有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今后还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强财源建设,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1,2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0,029万元,同比增长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1,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9,106万元,收入总计2,861,726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96,811万元,收支缺口835,085万元,通过调入资金804,2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92万元解决。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8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709万元,同比增长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0,50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8,9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819万元,收入总计651,357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70,887万元,收支缺口219,530万元,通过调入资金219,530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10万元,同比增长2.5%。扣除上解支出1,680万元后,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5,541万元,同比增长163%。加上基金补助收入7,7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1,851万元、调入资金199,579万元,收入总计1,284,69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284,698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6,600万元,同比增长105%。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8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533万元、调入资金54,081万元,收入总计446,04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446,045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99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99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代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778万元,同比增长27.8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247万元,收入总计56,02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56,02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33万元,同比下降52.21%。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1,03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4,188万元,同比增长4.31%。安排支出总计986,599万元,同比增长4.9%。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6,472万元,同比增长1.54%。安排支出总计545,593万元,同比增长3.45%。
三、凝心聚力、精准施策,全力抓好2026年财政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聚焦经济发展,稳增长壮财源。一是强化产业扶持。支持构建“454”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重点企业倍增行动,积极争取省级重点技改项目,扩大规上企业技改覆盖面,推动氟新材料、新型碳材料(石墨和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壮大。持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打造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为核心、产业创新生态为载体的科技底座。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发展技术瓶颈。大力支持枢纽经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发展。二是扩大有效需求。持续落实“项目大谋划”工作,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安砂水库改扩建及渔溪、渠源中型水库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动海西分院超精密工业母机产业化基地、永安福维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投资止跌回稳。持续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打造特色街区、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消费场景,探索“演出+”“体育+”“户外+”等消费模式,着力挖掘消费潜力。持续落实“共有产权房”等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支持实施文旅体育精品项目。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对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三是争取政策资金。继续把握中央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十五五”规划,用好“近期可报、中期可推、远期可储”三张项目清单,针对性策划储备项目,提高申报成功率。四是加快财源培植。继续支持大招商招好商,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线索流转工作机制,促进更多税源型企业、项目落地,加快推动潮南高速、沙县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财源增长点。加快推动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本地化建设,强化政策助企帮扶和税源培育监测,把握“一站式”惠企政策申享平台政策扩围机遇,加快培育优质税源。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增值税法,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提升增值税改革成效。
(二)聚焦区域协调,扬优势促发展。一是深化区域协调联动。争取省上延续沪明对口合作资金1:1配套政策,支持沪明临港产业园、沪明情文化街区等建设,推动沪明产业深度融合。用好山海协作资金,推动“科创飞地”三明市(泉州)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挂牌运营,支持田安高速、国道G638线大田至永春段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加快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争取新一轮对口支援政策落地。持续深化与京沪等地科技合作,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提档升级。落实援藏、援疆等对口援助工作。二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支持生态新城、陈大等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加快推动“三沙永”融合发展。用好海绵城市补助资金,加快完成海绵城市示范创建任务,积极争取城市更新等政策资金,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落实“小区治理”三年行动,支持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持“大城关”建设,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十四五”与“十五五”时期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政策衔接,持续保障“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统筹农业农村相关资金,推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镇村、省级财政奖补产业振兴村。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兜底保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投入保障,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林业碳票登记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提升森林经营效益。支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
(三)聚焦社会保障,惠民生增福祉。一是持续提升社保和就业水平。坚持民生为大,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财政政策,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帮扶力度。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综合项目试点。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统筹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资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促进医改扩面增效。支持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社区建设水平。支持全民健康数字平台建设和AI技术辅助诊断运用场景探索。三是持续提升公共教育水平。实行同人口结构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好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教育评价、“总校制”改革,推动公办普通高中晋级创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四是持续提升社会事业水平。统筹安排文化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实施新时代文艺创作质量提升、文化惠民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等工程,探索“文旅+”“+文旅”新业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办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支持打击电诈等犯罪,加快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
(四)聚焦科学管理,抓改革促提升。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推进项目预算评审试点。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做好全年预算收入组织工作,有序推进非税收入绩效管理、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接受各界监督。二是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降低行政办公经费支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新增暂付款,规范预算调剂管理,坚决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共享资产。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压实基层“三保”保障责任,加强专户管理和预算执行管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做准事前绩效目标,做优事中评价体系,做实事后评价报告,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级联动机制,加快财政绩效评价网状体系建设,推进部门整体运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强化债务管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债务增量政策,持续加强政府债券投后管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的作用。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支持,减轻偿债压力。持续落实化债方案,统筹化债资源,加快存量政府债务化解。落实债务整体绩效评价,推进永安市全口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平台试点,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五是强化监督管理。聚焦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补助资金,开展全程监控、精准监督,保障民生资金安全。持续探索数字监督模式,推动财会监督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加强会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监管,整顿政府采购秩序,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牢记嘱托、砥砺前行,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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