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份逾期未处理涉案车辆的公告
下列2辆机动车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我队下属大队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逾期未补办相应手续,或未前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相关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10月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清单
三明四大队地址:永安市永安北高速征管所内(龙三高速公路支队三明四大队),联系人:罗警官,电话:0598-3809788;
三明五大队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桥下村高速交警五大队,联系人:傅警官,电话:0598-8793380。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龙三高速公路支队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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