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3-13 14: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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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工作部署,为持续强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特制定《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三个组织”和“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组织一堂公开宣传课,组织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联络人,组织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网络宣传机制;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全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三是校园周边的现制现售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四是校园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五是学校饮用水设施,提供学生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六是校园周边的黑作坊、黑窝点。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钱”食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以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缓解视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并建立一套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台账,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心中有数、监管有序。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对前店后厂经营单位后厂加工部分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生产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是否达到“五专”要求,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程序;对保健食品重点检查经营者经营的保健食品名称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批准宣传保健功能的产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并结合计划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加大对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来历不明、过期原辅料、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三、总体安排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6月15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3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部署对学校及其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三明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2),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数、持证持照情况、生产经营环境状况、加工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按季度更新,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一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按照“查处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引导(规范)一批、创建一批”的要求,对制度不健全、经营不规范、证照不齐全和销售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全面核查校园内部学生食堂、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对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依法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引导、规范和创建,促使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经过整改仍无法实现规范经营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二是按照“组织一堂公开宣传课,组织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联络人,组织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网络宣传机制”的要求,组织干部深入校园(至少1所学校),为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公开课,提高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安排一名老师为学校食品安全联络人,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协调等工作;督促有条件的学校在其官方网站上开通一些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发布一些食品安全知识、预警消息、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等信息。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6月6日至6月15日)。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与措施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全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保化科和稽查科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部署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整治任务有落实、整治目标见成效。同时,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确保各项工作责任、部署落实到位。

  (二)着力监管规范。要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前店后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力争在学校食堂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率先取得突破;要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重点食品抽检力度,市局将结合省局部署安排专项监督抽检。各地也要根据实际,增加抽检频次,加强监督管理。。

  (三)强化综合治理。在整治中要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环保、街道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协作机制,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注重长效管理。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新方法、新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着边整治、边探索、促规范、重长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

  (五)畅通投诉渠道。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及时反馈。

  (六)营造整治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广泛宣传整治措施及进展成效,曝光违法案件,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杂)店、食品摊贩、小作坊等业主或单位负责人培训,以及学生饮食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各地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在每阶段结束后3天内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6月15前上报。《三明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摸底(汇总)表》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填报,《三明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与工作总结一起上报,总结和表格统一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杨鲁楠 联系电话:15960968663 邮箱:smsplt@163.com

  附件:1.三明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2.三明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摸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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