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
(2013年9月-2015年9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美丽三明,2013-2015年三明市将全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努力建设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依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条件分析
(一)优势。三明是一块古老而充满活力的土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下特点和比较优势。
1.三明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8万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是华东地区迄今发现最早的洞穴类型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址,“清流人”古人类化石被誉为“闽人之源”。唐宋时期,中原人大量迁入,激起中原文化与闽越古文化交汇、碰撞、融合,呈现出“五里不同音、隔河不同俗”的独特地域多元文化现象。三明是闽学“故里”和客家祖地,产生了以朱熹为代表的闽学文化和以石壁为中心的客家文化,影响深远。
2.三明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苏区。12个县(市、区)都是原中央苏区或原中央苏区范围,宁化县是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永安市是抗日战争时期福建省临时省会。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供充足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给予苏区人民享有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是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3.三明是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发源地。1984年6月第一次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中宣部提出了“全国向三明市学习、三明市向全国学习”的号召,向全国推广三明的经验。1994年8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撰写的《好在共建,贵在坚持》的调研报告并配发了短评。目前,三明已连续五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基础。三明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
1.基础设施持续建设,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市区建有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书画院、歌舞艺术大楼、影剧院、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等一批文化设施。全市13个文化馆(艺术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12个公共图书馆有7个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100%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1735个行政村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每个农家书屋配送1000-2000册的出版物。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沙县、永安市列入国家级试点县,将乐县、尤溪县列入省级试点县。
2.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部免费开放。持续开展周末广场文化活动。大力弘扬闽学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土堡文化、丹霞文化、笋竹文化、小吃文化,举办了朱熹祭祀大典、客家祖地祭祖大典、笋竹文化节、小吃旅游文化节、丹霞文化艺术节、海峡两岸客家擂茶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定期举办全市音乐舞蹈节、青年歌手大奖赛、农村文艺调演、社区文艺专场、客家山歌比赛。2007年起实施的“政府补贴、企业冠名”的流动舞台车百场巡回演出,成为三明文化下乡的亮点和服务基层的品牌。文艺展览、文艺演出、诗歌演唱、学术报告、文化沙龙等文化下乡内容不断丰富。
3.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市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完成,初步构建起大文化工作格局。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机构健全,配齐了全市1735个行政村文化协管员。市歌舞团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成立了三明三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专业艺术团体赋予了活力。出台了对文化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特殊人才、拔尖人才、高级职称人才的优惠政策;对有培养发展前途、艺术造诣较高、成绩贡献突出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的破格晋升职称政策;对国家、省、市级非遗传承人等经济补助政策;对在乡镇基层文化站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文化工作者,职称职位评聘时给予倾斜政策。推广建宁县农村文化协管员(农家书屋管理员)学历教育政府买单机制。建立乡村文化志愿者、文化能人、热心农村文化工作的返乡退休干部聘任机制。
(三)差距。对照《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我市存在主要差距:一是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两区未建图书馆、5个县级图书馆需提升改造。市县两级图书馆、艺术馆尚未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公共图书馆尚未实行总分馆制,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存在差距。二是乡镇村文化站(室)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指标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城乡区域公共文化发展仍不平衡,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有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有待完善。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为目标,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加强城乡统筹,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为根据,认真分析三明实际情况,编制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创建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坚持改革创新、创优争先的原则。在创建过程中,以解决制约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为出发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力求在制度和机制上有突破和创新,并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新机制提供典型经验。
3.坚持统筹城乡、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均等便民的要求,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文化发展的合力。
4.坚持保证基本、惠及全民的原则。以基层特别是以农村为重点,以全民服务为对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文化需求,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和方式。
5.坚持加强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以公益性文化机构为骨干,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努力形成各方力量参与建设的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依据,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要求,着力构建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共同繁荣,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与文化权益全面保障,物质生活质量与文化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设施网络广覆盖、服务供给高效能、组织支撑可持续、保障措施管长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到文化部、财政部规定的示范区创建标准,制度设计经验成果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建设和改造市县重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成市图书馆、艺术馆、大田县图书馆新馆建设,建设梅列区、三元区图书馆,提升改造建宁、清流、明溪、宁化县图书馆。在市区设立非遗展示厅。新建的市县两级图书馆、艺术馆要按照部颁二级标准建设,建宁、清流、明溪、宁化以及大田5个图书馆未达标的, 2014年底前要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市县两级图书馆要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统计年度在册藏书量、借阅流通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确保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2.完善和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完善全市129个乡镇文化站,改造13个街道文化站,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功能,确保100%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3.实施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工程。解决全市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盲区,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100%村(社区)要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室都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并达到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
4.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求和文化部、财政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中《地级支中心系统配置标准》、《县级支中心配置标准》、《乡镇基层服务点配置标准》要求,市图书馆和100%的县(市、区)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5.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完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体系,提供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市有分中心、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
(二)完善服务承诺机制和特殊群体关爱机制,构建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
1.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制定《三明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计划》,三明市图书馆与市少儿图书馆、梅列区、三元区图书馆建立总分馆体系。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别承担市、县(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各地参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标准,将乡镇图书馆纳入各县(市、区)总分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通借通还。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最少配置一台流动服务车。
2.完善服务承诺制度。根据《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美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并公示服务内容目录,打造3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含电子阅览室),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市、县艺术馆(文化馆)每年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流动演出12场以上,书画摄影艺术展览等流动展览10场以上,举办文化站站长及协管员培训班2-3期、培训学员200人(次)以上。市、县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少于50次。每个行政村每月组织观看1次以上电影,每年组织观看5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群众文体活动。
3.实施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创建系统工程。依托三明文化底蕴深厚的独特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区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做优做强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一县一品”文化节庆活动,不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向纵深开展,最大限度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设立三明题材库,鼓励和吸引各地文艺人才进行革命历史传统题材、地方特色文化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挖掘闽学文化、客家文化、抗战文化、红色文化、土堡文化。扶持原创性作品,推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建立政府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4.组建“三明市群星璀璨文艺团队”。充分发挥市艺术馆龙头作用,整合各县(市、区)文化馆资源,凝聚群众文化队伍力量,建立全市群众文化网络体系,实现公益性文化设施从“小、散、杂”向“网络化、一体化”提升;群众文化创作从“自娱自乐型”向“示范带动型”提升;群众文化团队从“各自为政”向“合作互补”提升。
5.强化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服务。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图书馆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完善方便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6.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统筹文化、教育、科技、广电、体育、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规划建设,实现相关设施的综合利用和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7.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和完善鼓励企业、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在资质认定、项目审批、投融资、财政税收、规划建设、土地使用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方面,民营文化企业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扶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强“重点文化项目库”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和科技平台建设,巩固资金和技术保障体系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加大经常性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经费的力度,加强对基层尤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基本运转经费,增加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投入。要大力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延伸便民服务,确保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送讲座下乡等流动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必要的经费投入。
2.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管理,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乡镇(街道) 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在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3.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当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把运用高新技术作为推动三明文化建设、提高三明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系统部署,提高广播电视的装备水平,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绩效评估,筑牢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
1.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不定期召开专家会议。
2.推进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费税免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性组织。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采取激、引、育的措施扩大人才队伍规模,通过选、聘、考的办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3.深入调查研究,重视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开展“提升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研究”的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借鉴。同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力争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按照文化部的考核验收标准,建立市、县(区)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把城市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体系。
5.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优势,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各类文化活动。定期开展创建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把“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满意指数”作为创建工作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任务一览表
序号 |
责任项目名称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项目 |
|||
1 |
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
新建市图书馆、艺术馆 |
市城投公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
建设梅列、三元区图书馆,建成大田县图书馆,改造建宁、宁化、清流、明溪县图书馆 |
梅列、三元、大田、宁化、清流、明溪县(区)政府 |
3 |
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内部建设 |
图书馆、文化馆达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的藏书数量、流通次数、年增加数量、人均到馆次数达创建达标要求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
4 |
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内部建设 |
图书馆、文化馆达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的藏书数量、流通次数、年增加数量、人均到馆次数达创建达标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 |
5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
综合文化站按照创建达标要求新、改、扩建和功能完善 |
各县(市、区)政府 |
6 |
村(社区)文体活动室建设 |
文体活动室的设置及共享工程服务点按创建达标要求设立并配备设施设备 |
各县(市、区)政府 |
7 |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
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标准配置公共电子阅览室 |
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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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筹城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
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文化项目,特色文化活动,制定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建立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 |
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委老干局、市委农办、市旅游局、团市委和各县(市、区)政府 |
2 |
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 |
向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置方便活动的区域、设备和服务项目,经常组织针对他们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培训 |
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 |
3 |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 |
建立机制,实施购买,取得成效 |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社科联和各县(市、区) 政府 |
4 |
免费开放 |
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并按要求有服务公示,服务人次有增加 |
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
5 |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
每个行政村每月1场以上电影,每年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
各县(市、区)政府 |
6 |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
市、县图书馆建立总分馆制,市县图书馆、文化馆配置流动服务车,组织图书馆下基层服务、文化馆流动演出和流动展览 |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社科联、市科协 |
7 |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 |
建立市、县(市、区)支中心、乡、村数字文化服务点网络 |
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8 |
数字化服务 |
市网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远程指导网络,图书馆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县(市、区)网上图书馆、文化馆和远程指导网络 |
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
三、公共文化组织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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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有关建设标准 |
包括《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标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 |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 |
2 |
改革与创新 |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 |
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和各县(市、区)政府 |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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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个纳入 |
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 |
2 |
经费保障 |
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高于本省平均水平,人均文化支出高于本省平均水平。设立创建专项经费。 |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 |
3 |
人才保障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行政村和社区财政补贴文化管理员,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 |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编办 |
4 |
人才培训 |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职员工培训、基层队伍培训 |
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公务员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市、区)政府 |
五、公共文化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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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 |
建立并实施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文化和财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制定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建立重大文化项目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报务的公众评价机制 |
市委宣传部、市效能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市、区)政府 |
六、其它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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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示范区规划落实 |
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完善期(2013年9月至12月)。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修改完善三明市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向12个县(市、区)颁发责任书。
(二)第二阶段: 创建期(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全面启动,明确责任,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和三明市创建规划,着力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各项指标逐项达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2014年9月前,迎接国家文化部专家组中期督导。
(三)第三阶段:迎检期(2015年9月)。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展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成果。制度设计课题形成报告上报省、国家。加大对创建成果宣传报道,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家文化部的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强创建凝聚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格局,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为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具体到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协调调度,加强考核奖惩。各县(市、区)政府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支持配合,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增强创建保障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职能,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创建资金,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文化项目、文化活动、文化团队等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金,特别是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2013年至2015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不少于3亿元。
(三)加强宣传,增强创建内动力。制定《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组建宣传工作专门机构,建立宣传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创建工作宣传专栏,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创建工作动态进行及时报道,对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和突出成绩组织力量进行深度报道,并及时报送国家文化部、省级媒体。办好创建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并将有价值的工作信息向上专报。注意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编办、老干局、党校、文明办、农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公务员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社科联、文联、残联、科协,市城投集团公司。 抄送: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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