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一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
(2006 — 2010 年)
前 言
基础测绘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的测绘工作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卫星影像遥感数据,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工作,是国家公益性和服务性的事业,其所提供的空间定位基准和基础地理信息是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平台,是各级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和各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其成果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利用调查、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国防、自然灾害监测、防灾减灾等诸多行业,并日益成为人民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
我国政府正在深化规划体制、投资体制和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政府管理模式从项目管理逐步转向规划管理,规划已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也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总纲、各项工作的龙头。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通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正确地估计和分析国内外测绘科技发展形势及其对基础测绘发展的影响,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科学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内各地基础测绘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明确任务,提出保障措施,不但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而且对于促进测绘事业发展迈向新的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党和国家对基础测绘事业高度重视。2003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2004年3月他又一次强调,要求“加大测绘统一监管力度,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省政府把省级基础测绘列入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测绘事业的发展。2003年3月和2004年1月时任副省长的黄小晶同志两次对测绘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基础测绘工作非常重要,是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建设,往往是平时不注意,到用时就措手不及。要坚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当前要认真完成现有规划中的任务,同时要有创新,用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成果,并让成果能迅速为各单位所应用,真正对经济建设有贡献”。
为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成果的迫切需求,保障服务我市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我市高起点溶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与繁荣的战略目标,在研究我市基础测绘工作现状,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方面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和侧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对市级行政区域基础测绘的发展目标等有关具体要求,编制《三明市“十一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以指导和协调全市基础测绘工作开展,保障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基础测绘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及时准确的测绘保障服务。
一、基础测绘事业的时代特征与法律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总结“十五”发展成就,研究提出“十一五”发展思路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性时期,测绘事业发展所正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高新技术在测绘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宽测绘对社会、经济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全面铺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进程的加快,可持续发展战略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对测绘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党中央把推进我国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作为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先进的测绘技术和丰富的地理空间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政府的宏观管理与决策,资源的开发、整治、合理配置与综合利用,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预报,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发展精准农业,构建数字中国,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等,都需要测绘技术和地理空间信息的支持。社会各界对测绘越来越迫切的需求,为测绘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2002年12月1日,经修订并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正式施行。“基础测绘”作为一个独立的篇章被列入,由此真正奠定了基础测绘工作实质性的法律地位。
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测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测绘法》为编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并把基础测绘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二、国家及省级测绘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
“十一五”期间,国家提出要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以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测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测绘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已初步建成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完成了1∶100万、1∶25万、1∶5万比例尺数据库建设,并积极促进1∶1万、1∶5000、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的梯次覆盖。
“十五”期间我省建立了覆盖全省的C级GPS测量控制网和高分辨率的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完成了全省1∶25万和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更新改造,建成由集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处理、存储与管理、分发服务与开发应用为一体的省级现代化测绘产业基础设施,实现了测绘生产技术体系由传统模拟方法向数字化测绘生产技术体系的跨越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提出要加速建立航空航天遥感有机结合的数据源获取体系、实时动态的大地定位体系、梯次覆盖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体系和互联互通的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 ,完成第一代1∶1万比例尺数字测绘产品全省覆盖,测制沿海地区和城市区域约1.5万km2 1∶5000比例尺全要素数字线划地图,督促和协调市、县区域1∶500—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对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的全面覆盖,基本建成“数字福建”地理空间基础框架。
根据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市级基础测绘主要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和复测;市区规划区及市辖区内1∶2000、1∶1000、1∶5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市级基础航空摄影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源的遥感资料的获取,市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建立和更新;市级基础测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按照有关测绘法规协同编制市级综合地图集和普通地图集等。市级基础测绘由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包括不设区的市,不包括设区市的区,以下统称县)基础测绘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和复测,1∶2000、1∶1000、1∶5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建立和更新;县级基础测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县级基础测绘由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数字城市建设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上数字地球战略的提出,我国建设数字中国、数字区域、数字城市等发展战略也相继提出。数字城市是综合运用GIS、RS、GPS、宽带多媒体网络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机制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体系,具有城市地理、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复杂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虚拟仿真、优化决策支持和可视化表现等多种强大功能,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城市领域信息化发展的一种现实体现,对于提高我国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数字城市建设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库及信息港建设、政府和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诸多内容,其中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建设。基础测绘提供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各种综合性和专题性基础地理信息,是数字城市建设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三明市域概况
三明市地处福建省中西部,位于东经116°22'-118°36',北纬25°29'-27°07'之间,属内陆山区。东接福州市的闽清县、永泰县,宁德市的古田县;南毗泉州市的德化县和龙岩市的漳平市、连城县、长汀县;西与江西省的石城、广昌等县交界;北邻南平市及邵武市、顺昌县等,辖区面积23019平方公里,全市辖一市九县二区。三明市是革命老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新兴城市,是福建省重工业基地,也是福建省商品粮和林业基地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市的经济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期。三明市充分发挥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南北拓展、中部开花、连片开发、山海协作、共同发展”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推进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进一步提升产业素质、强化项目带动、发展特色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