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日期:2024-05-11 09:04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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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我市创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开局之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产”“管”并举,“严”“优”并重,聚焦突出问题品种狠抓药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供给,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为我市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狠抓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全面摸清豇豆种植信息,进一步优化豇豆生产布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者等采用新模式,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积极支持设施化栽培,坚决淘汰无法保障质量安全的传统种植方式,因地制宜筛选一批豇豆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户推广应用。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每天上市每天速测,隔天上市隔天速测,确保不合格不采收。加大豇豆集中上市期全覆盖监督抽查力度,严打豇豆药物滥用行为。实行收购点备案管理制度,做到应备案尽备案。指导收购点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工作。继续实行包县包片、专家指导、信息调度、抽检通报、评议考核、责任约谈等推进机制。

  (二)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三年行动的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梳理所有重点品种易超标药物,开展针对性胶体金速测,监督抽查全面覆盖,确保源头治理精准有效。落实药物购销台账制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要求,跟踪核查销出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排查县域内问题较多的小宗品种并建立目录,采取“一品一策”的监管措施。总结各县(市、区)三年行动的成效、经验,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三)抓牢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部署开展农资打假相关专项行动,净化农资市场秩序。针对粮食主产区、农资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着力打击“忽悠团”、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彻底清缴假劣农资。完善检打联动、两法衔接、督查督办等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打击合力。用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对涉案产品源头追溯、流向跟踪、全程查处。持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群众辨假识假、依法维权能力。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

  (四)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全程质量控制,高质量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组织建设1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优质农产品重点县。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大田、泰宁)的建设。落实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完善农产品“三品一标”基地信息采集。

  (五)推动构建品质评价体系。按照“聚焦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力争尽快取得突破”要求,落细落小水果“三品一标”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分品种制订一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地标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以及绿色食品独特品质识别研究,构建质量分等分级指标体系。

  (六)加力推动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按照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的要求,新认证登录一批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积极推动具备广泛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优质产品纳入绿色食品产品目录。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建设,探索农耕农品索引名录征集。从严加强证后监管,从获证管理向监管服务延伸,加强跟踪检查和技术服务,抓实年度部省级例行监督抽检、市场专项检查,推动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公信力。支持建宁县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县建设。

  (七)持续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影响力。加快搭建专业化公益性宣传推介平台,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茶叶交易会、中国食用菌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以及电视媒体、新媒体等开展“三品一标”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鼓励建设地标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馆,加强宣传展示。积极引导设立“绿都明品”销售专区、专柜,推动“绿都明品”的供给量、综合效益、知名度和影响力全方位提升。

  三、扎实推进标准化发展

  (八)健全标准体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制修订现代种业、耕地质量、投入品质量、过程管控及储运、包装标识、设施农业、农村设施环境、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省地方标准2项以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农村地方标准体系。积极配合推动净菜、优质农产品等新领域标准制修订。支持市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鼓励生产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深化农兽药残留限量、鲜食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等国家标准和特色产业地方标准的宣贯,大力推进标准的转化应用。

  (九)完善标准管理机制。积极配合落实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修订、淘汰一批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适应的老旧标准。配合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配合省厅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发挥标准化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

  (十)大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在2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基础上,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坚持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紧盯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强化基地与科研院所、专业协会、知名电商的衔接,创新全产业链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技术模式总结宣传,做好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的示范推广及宣贯工作,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深入开展“进企入户”行动,让生产经营主体识标、懂标、用标。

  四、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十一)加力推进源头速测把关。加快推广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落实“用什么药、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规范快检结果出具和检测参数标识,快检数据实时上传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形成系统风险防范机制。探索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

  (十二)推动监测增量提效。稳步增加监测样本量,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达2.2批次/千人以上,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30%,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全覆盖,确保监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组织开展果蔬中膨大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专项监测。围绕区域、特色、名贵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鼓励各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以产地常检出的参数、易超标的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农业农村部将实施部级监测合格率与部级示范创建相挂钩,对于合格率低或禁用药物检出县(市、区)不推荐参与部级相关示范创建。

  (十三)提升基层检测能力。持续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市级专家团队开展结对帮扶,实施全员培训、跟班学习、技术观摩,推动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乡镇监管站检测能力提升和规范管理。举办市级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以赛促练,提高基层检测能力和水平。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农业农村部将采取各省交叉互检、部级飞行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获证机构按照程序吊销资质。

  五、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十四)推进并行制度实施。贯彻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常态化、规范化开具使用,全市赋码出证60万批次以上。深入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进一步拓展亮证场景,切实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进社区、进校园、进食堂等活动。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监管,将规范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推动并行制度有效落地。

  (十五)推进监管信息化。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持续优化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动物检疫电子票证系统等各平台、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总结提炼第一批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追溯监测点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一批生产主体入选第二批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追溯监测点。深入开展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生猪等8个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全面覆盖、信息填报准确、更新及时,进一步扩大数字地图成果应用。严格落实追溯“四挂钩”制度,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的通知》(明农函〔2024〕3号)文件要求,对参展食用农产品规范带证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四挂钩”制度落地落实。

  (十六)拓展信用监管场景。梳理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创新模式,择优遴选推荐典型案例。拓展信用监管联动实施场景,组织地方以重点品种治理为切入点,按照《福建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动态更新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并于每季度末向市局备案。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较低、风险等级较高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十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推进执法“长牙带电”。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规范监督抽查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对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以及将水胺硫磷、氧乐果等农药非法在蔬菜上使用的一律行刑衔接,追究不了刑事责任的用好拘留处罚措施。定期发布农产品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十八)强化农安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加强日常科普、专题科普和热点科普,征集遴选并择优推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文章、视频等作品。组织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大赛。落实“三农”舆情应对要求,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动态,研判舆情热点,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并加强信息报送。

  (十九)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成果。严格尤溪县、泰宁县2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遴选推荐第四批创建单位,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成效保持复核和专项抽检工作,对于工作滑坡、检出禁用农药、合格率不达标等情况的部里将一律摘牌。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称号在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健全完善优质农产品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机制,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志规范使用的通知》(明农函〔2023〕138号)文件要求,指导相关管理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金字招牌。与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加强合作,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活动,常态化推介宣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优质农产品。进一步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在当地主要路口、生产基地等关键点位采用立牌、墙面喷涂、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展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在百度百科、人民政府网站等所有网络媒体宣传时必须亮明身份。

  (二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南,以人才培养、理论培训、条件保障、标准建设为抓手,培育一批星级乡镇监管站。加强监管员、协管员日常管理,督促其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工资补助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规范,确保巡查检查到位。推动“检测参数下基层”,对乡镇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等开展大培训,熟悉掌握当地生产主体用药、药残检测参数等情况。总结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经验,进一步规范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展示方式。

  (二十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配合省厅推动出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制保障。从严从紧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不断完善“菜篮子”产品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等各项政府考核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直到乡镇。用好福建省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发挥挂牌督办、提醒督促、限期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推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强化重点品种突出问题治理。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整改,有关情况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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