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守住“两条底线”、抓好“三个重点”,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2022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3.19亿元,增长4.8%,居全省首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28元,增长7.5%,居全省第5位。
一、2022年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压实。一是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三明市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关于加快抛荒耕地复垦复耕》等政策措施,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42.30万亩、产量95.39万吨,分别超省上下达任务2019亩、853吨。建立种粮“五新”示范片167片,面积7.66万亩。三是有效调动种粮积极性。通过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撂荒耕地认领等活动,全市“非粮化”耕地已整治1110亩,撂荒2年以上耕地已整治3.12万亩,全市共认领抛荒耕地约4900亩。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22.0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18%。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2.52亿元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二)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一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全面贯彻5年过渡期要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57亿元。统筹推进省级“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提升工程和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百镇千村”项目698个,完成投资5.85亿元;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线项目220个,完成投资3.69亿元。二是全力提升脱贫人口收入水平。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辐射带动脱贫户3071户,推动1.9万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截止2022年12月,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394元,同比增长11.4%。三是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会同“两不愁、三保障”等责任部门立足职责分工进行专项筛查,有序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累计下发预警信息1万余条,新增监测对象4户12人。
(三)重要农产品量增质升。一是农产品产量全面增长。2022年,全市生猪存栏119.5万头,同比增长1.19%,出栏209.1万头,同比增长6.03%;家禽存栏1387.5万羽,同比增长2.38%;肉蛋奶总产量30.09万吨,同比增长7.27%。水果产量106.56万吨,同比增长7.9 %;蔬菜产量207.25万吨,同比增长3.9 %。水产品产量12.1万吨,同比增长2.46%。食用菌总产量92万吨,同比增长7.2%。二是农产品质量持续向好。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着力点,累计建成166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全覆盖,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99%以上。三是持续加大品牌培育。举办“三明蜜桔品牌推介会”、“明溪县淮山文化节”等活动,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新增产品数76个,累计认证产品655个。永安黄椒、赖坊花生列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大田县获评“中国美人茶之乡”。永安贡鸡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河龙贡米荣获2022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宏苑牌沙县红边茶、鑫珍牌清流豆腐皮荣获2022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四)特色产业持续壮大。一是特色产业优势凸显。深入实施“3212”工程,宁化县、大田县、清流县、永安市、沙县区列入闽西蛋鸡(国家级)产业集群项目县,新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各1个,新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2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32个,尤溪县台溪乡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沙县夏茂镇、尤溪县台溪乡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尤溪县后楼村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亿元村。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宁、泰宁、宁化、尤溪等4个县列入国家新一轮制种大县名单,杂交水稻制种面积31.8万亩、产量6.8万吨,保持全国领先。积极打造“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累计创建明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30个。二是规模主体不断增加。开展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第五轮龙头企业监测工作,评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26家,较上一轮增加94家。新创建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9家。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行动,新增省级示范社27家、市级示范社65家;新增省级示范场32家、市级示范场73家。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观光园建设,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状元茗茶有限公司被评为2022年度省级农产品加工观光园。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新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810人。尤溪县成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三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着力开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134个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超53亿元,占年度101.8%。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农业项目48个,总投资174.43亿元,其中开工25个,项目开工率52%,特别是先正达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正大肉制品加工、建宁粮食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实现落地开工。
(五)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一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156”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年度5类23项重点建设任务完成投资32.474亿元,占年计划172.51%。全市完成农村厕所改造2251户,占年计划120.76%;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
(六)农村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建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规则(试行)》等“1+N”交易体系,打造了全省首个区域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9月26日开业至今,累计成交总额7000万元。二是着力盘活农村“两闲”资产。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能,全市已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5.7万平方米,闲置农房1745幢。全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沙县凤岗街道西霞村971平方米)入市交易完成。三是探索村社“联营”发展机制。着力构建村村“联合”、村社“联营”、村企“联建”多元化合作机制,努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市已成立3个片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带动实施联创联带联增项目146个;由村集体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达314个,带动群众8000余户。
(七)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投资1.99亿元,完成率96.5%。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61%,全市在册484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二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市示范推广绿肥种植80.43万亩,施用有机肥331.09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0.45万亩次,全市化肥使用量预计比上年减少2.21%。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297.8万亩次、绿色防控490.99万亩次,预计全市农药使用量4492.22吨,比上年减少2.34%。三是深化秸秆农膜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111.24万亩,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1%,尤溪、大田列入省级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工作试点县。加快农膜回收利用,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3.2%,永安、尤溪列入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名单。建宁入选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八)安全稳定底线不断夯实。一是强化农业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行动,全市共开展督查检查526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及渔业船舶1242家(艘次),发现一般隐患83项,整改率100%。二是强化农业执法监督。重点在农资、农产品、动物卫生、渔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770家次,案件查处率100%。三是平安建设成果持续巩固。以平安单位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涉稳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化解,着力提升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涉农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659个,市局被确定为市级2022年度“平安先进单位”。
二、2023年工作思路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抓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升级、扩大有效投资为抓手,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再出发,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计划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增幅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7.5%。重点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抓稳产保供。一是压实粮食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任务分解到位,特别是将早稻、春种旱粮生产任务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粮食生产面积242.1万亩以上、产量95.3万吨以上。继续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着力提高粮食单产。优化生产结构,重点推广高档优质稻品种、优质鲜食甘薯、菜用马铃薯、鲜食玉米等。积极发展油料生产。持续推进抛荒地复垦,综合利用边坡荒地等,不断扩大粮食生产面积。二是稳定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强在田蔬菜和果、茶园管理,加快设施农业建设,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深化烟稻轮作,提升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能力,稳定生猪产能规模,扩大蛋禽养殖规模,提高淡水鱼设施化养殖水平,全面稳定生猪、蛋鸡、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确保各主要农产品面积、产量指标不低于上年。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持续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大力推广按标生产,组织创建3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持续抓好监测预警,大力实施追溯管理,实施快速检测提升行动主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确保全市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二)抓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政策。用好国发3号文、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等政策红利,积极与中央部委、省上沟通,持续做好已入库“3212”工程的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确保更多政策项目落地我市。二是聚焦当下抓实效。做好2023年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现有茶叶、珍稀食用菌、闽西禽蛋等3个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宁杂交水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沙县夏茂镇、泰宁朱口镇等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4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以及清流豆腐皮、宁化河龙贡米薏米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明溪县城关乡、建宁县里心镇2个省级产业强镇,116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做强经营主体,争取将将乐温氏家禽、福建省华农食品等15家企业培育成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全市龙头企业年新增产值50亿元。三是聚力沪明合作求突破。围绕“共建农产品供给基地、预制菜产品代加工、特色农产品销售、吸引上海企业来明投资”等领域深化与上海企业对接、合作,紧盯光明食品、百联集团等上海龙头企业,持续推动先正达集团中国系列合作。四是突出产业效益提后劲。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营双轮驱动,构建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高质量农产品品质管控体系,持续开展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创建活动,做大做强河龙贡米、建宁莲子、大田美人茶等现有品牌。加快农贸分离,推进20家农业企业开展农贸分离试点,切实提高农业税性贡献。
(三)抓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开展示点示范建设。持续推进“百镇千村”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抓好市级38条示范线创建,不断提升14条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创建水平,打造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大相对贫困家庭帮扶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认真谋划实施一批农村品质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30公里,改造农网10千伏线路47条,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518户,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30公里,整治农村裸房2000栋。
(四)抓改革创新。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沙县全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全国农村宅基地试点等“国字号”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村集体收益分配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持续推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展种子交易等功能内涵,打造省级交易中心。二是加强种业科技创新。以“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实施福建省优质绿色水稻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项目,重点推进产业园种子交易中心及双创孵化基地、先正达集团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再生稻、美人茶,柑橘、梨、桃、猕猴桃等果树,超高度辣椒、莴苣、淮山、茄果类、瓜果类等蔬菜和香菇、黑木耳等食用菌优良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研究,加大生猪、肉鸡、肉羊等畜禽遗传改良,强化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推进现代种业强市建设。三是健全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家,充分发挥326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力争带动35万户小农户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托管”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建宁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建设,支持146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力争服务农户3.7万户以上,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五)抓安全生产。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深化平安建设,强化农机、渔业、饲料、沼气、屠宰、农药和农事休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推动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二是加强疫病防控。抓好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和平时补免,落实落细疫病监测与流调,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抓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的防控,着力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智能化水平。三是强化防灾减灾。加强应急值守,积极开展重点时段、重点时间、重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生产技术服务队伍,扎实做好农业灾前防范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与服务。
(六)抓党风廉政。一是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源头治理。三是持续改进作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把重大节日关口,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