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政府招商顾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09-02 17:28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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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2018年,我市聘请首批20名市政府招商顾问,作为全市开展招商引资的宝贵资源,为我市招引项目牵线搭桥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招商成效。今年市政府决定再聘请第二批30名招商顾问,进一步发挥招商顾问资源、人脉、信息优势,切实为我市招商引资出力支招,牵线搭桥招引项目、积极宣传三明、推介三明,提供有价值的招商线索,多出“金点子”,将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引到三明,为切实突破我市招商引资瓶颈,创新招商引资举措,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积极借鉴厦门、福州、合肥等地经验做法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三明市政府招商顾问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工作部署,鼓励境内外友好人士积极参与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大招商实现大突破、招好商取得好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工作,根据2018年我市出台的《市政府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办法》(明政办〔2018〕16号),结合我市“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行动方案内容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包括招商顾问对象、招商顾问条件、招商顾问聘请程序、招商顾问主要职责、招商顾问主要待遇、招商顾问的联络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内容,主要有9条措施。

  (一)明确招商顾问条件。招商顾问包含知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境内外知名乡贤、华人华侨、外籍人士等,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广泛的招商信息渠道和境内外客商资源,关心、支持三明市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由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各招商工作组(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经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初审后,报三明市政府研究决定聘请。

  (二)(二)明确招商顾问职责。包含每月定期保持沟通联络,及时介绍国内外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和信息,每年需提供至少2条有价值的境内外投资信息;就投资商与我市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接受市政府的咨询;向境内外客商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投资环境,推介我市招商项目,积极介绍和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和客商来明考察洽谈项目,每年邀请5人(次)及以上境内外客商来明考察洽谈;协助三明市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帮助承接客商邀请、场馆展馆联系接洽、客商拜访等事宜;每年需向市政府提交1份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建议

  (三)明确招商顾问待遇。一是受聘后由市政府颁发《聘书》;二是应邀参加我市举行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时,享受贵宾礼遇;三是为三明市技术、人才、设备、资金引进贡献突出的招商顾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可授予“三明市荣誉市民”称号;四是应邀陪同重要客商来我市进行项目考察期间,在三明发生的食宿、交通和接待费用,由三明市提供;五是对在项目招引、线索推荐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招商顾问,给予“金牌顾问”“金线索奖”等奖励;六是招商顾问引荐市域外的投资者来明投资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按照《三明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明商务招商〔2019〕5号)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明确招商顾问联络管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6个招商组对应负责招商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招商顾问的解聘。《办法》分别予以明确。

  招商顾问应邀在明期间的食宿、交通等接待费用由三明市提供,相关接待标准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从专项经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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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2018年,我市聘请首批20名市政府招商顾问,作为全市开展招商引资的宝贵资源,为我市招引项目牵线搭桥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良好招商成效。今年市政府决定再聘请第二批30名招商顾问,进一步发挥招商顾问资源、人脉、信息优势,切实为我市招商引资出力支招,牵线搭桥招引项目、积极宣传三明、推介三明,提供有价值的招商线索,多出“金点子”,将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引到三明,为切实突破我市招商引资瓶颈,创新招商引资举措,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积极借鉴厦门、福州、合肥等地经验做法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三明市政府招商顾问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工作部署,鼓励境内外友好人士积极参与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大招商实现大突破、招好商取得好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工作,根据2018年我市出台的《市政府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办法》(明政办〔2018〕16号),结合我市“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行动方案内容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包括招商顾问对象、招商顾问条件、招商顾问聘请程序、招商顾问主要职责、招商顾问主要待遇、招商顾问的联络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内容,主要有9条措施。

  (一)明确招商顾问条件。招商顾问包含知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境内外知名乡贤、华人华侨、外籍人士等,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广泛的招商信息渠道和境内外客商资源,关心、支持三明市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由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各招商工作组(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经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初审后,报三明市政府研究决定聘请。

  (二)(二)明确招商顾问职责。包含每月定期保持沟通联络,及时介绍国内外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和信息,每年需提供至少2条有价值的境内外投资信息;就投资商与我市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接受市政府的咨询;向境内外客商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投资环境,推介我市招商项目,积极介绍和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和客商来明考察洽谈项目,每年邀请5人(次)及以上境内外客商来明考察洽谈;协助三明市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帮助承接客商邀请、场馆展馆联系接洽、客商拜访等事宜;每年需向市政府提交1份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建议

  (三)明确招商顾问待遇。一是受聘后由市政府颁发《聘书》;二是应邀参加我市举行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时,享受贵宾礼遇;三是为三明市技术、人才、设备、资金引进贡献突出的招商顾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可授予“三明市荣誉市民”称号;四是应邀陪同重要客商来我市进行项目考察期间,在三明发生的食宿、交通和接待费用,由三明市提供;五是对在项目招引、线索推荐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招商顾问,给予“金牌顾问”“金线索奖”等奖励;六是招商顾问引荐市域外的投资者来明投资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按照《三明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明商务招商〔2019〕5号)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明确招商顾问联络管理。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6个招商组对应负责招商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招商顾问的解聘。《办法》分别予以明确。

  招商顾问应邀在明期间的食宿、交通等接待费用由三明市提供,相关接待标准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从专项经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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