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6-08 16:02 来源:市政府办
| | | |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确认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的通知》(农办质〔2021〕5号),2021年3月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有力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三明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已被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总结创建经验模式,形成“一县一亮点”,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底,第三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考核验收;2023年底,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完成全市整体创建任务,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全市整体验收。

  、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为全市县(市、区),实施期限到2023年底

  四、主要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补足基层短板,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信息化网格管理的示范样板区,建立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作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协管员全面高效履职,发挥县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作用,实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实验室双认证全覆盖。

  (二)压实安全责任,拓展共治成果。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作用,形成区域整体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主管责任,加强综合协调,消除监管盲点,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缝监管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突出源头防控,增强监管成效。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扩大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面积,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制修订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完善监管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制订《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督查督办和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合格证与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全程监管的有效衔接。建立散户目录库,积极推动乡镇配备合格证智能机,方便散户开具。推动两平台两系统运用,健全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等应用试点。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20210624.jpg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确认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的通知》(农办质〔2021〕5号),2021年3月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有力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三明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已被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总结创建经验模式,形成“一县一亮点”,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底,第三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考核验收;2023年底,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完成全市整体创建任务,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全市整体验收。

  、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为全市县(市、区),实施期限到2023年底

  四、主要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补足基层短板,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信息化网格管理的示范样板区,建立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作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协管员全面高效履职,发挥县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作用,实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实验室双认证全覆盖。

  (二)压实安全责任,拓展共治成果。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作用,形成区域整体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主管责任,加强综合协调,消除监管盲点,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缝监管体系。建立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突出源头防控,增强监管成效。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扩大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面积,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制修订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完善监管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制订《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督查督办和行刑衔接机制。完善合格证与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全程监管的有效衔接。建立散户目录库,积极推动乡镇配备合格证智能机,方便散户开具。推动两平台两系统运用,健全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等应用试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