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03-24 17:04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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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扎实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出台《2021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

  《意见》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

  (一)粮食生产任务分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1〕13号)文件,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241.9万亩、总产94.5万吨的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我市12个县(市、区)完成情况,分解任务。

  (二)惠农扶粮政策落实。加强中央、省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和马铃薯保险等惠农扶粮政策落实,鼓励地方出台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对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非粮化”耕地还粮进行奖励,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

  (三)努力扩大粮食面积。稳定发展水稻生产,积极发展双季稻,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根据我市种植情况,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等旱粮,挖掘种植潜力。

  (四)推动种粮提质增效。根据我市实际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精确定量栽培、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稻草包心等增产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五)增强粮食生产能力。6月底前完成133.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确保将最优质耕地划入功能区。引导退茶(果)还粮,增加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资金重点投向功能区,实施地力提升“2345”工程,示范推广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推进水稻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地力。

  (六)开展综合优质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等活动,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与供销等部门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与物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与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与新闻媒体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

  (七)健全防灾减灾机制。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强化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粮食因灾损失。加强水稻“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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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扎实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出台《2021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

  《意见》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

  (一)粮食生产任务分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1〕13号)文件,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241.9万亩、总产94.5万吨的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我市12个县(市、区)完成情况,分解任务。

  (二)惠农扶粮政策落实。加强中央、省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和马铃薯保险等惠农扶粮政策落实,鼓励地方出台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对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非粮化”耕地还粮进行奖励,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

  (三)努力扩大粮食面积。稳定发展水稻生产,积极发展双季稻,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根据我市种植情况,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等旱粮,挖掘种植潜力。

  (四)推动种粮提质增效。根据我市实际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精确定量栽培、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稻草包心等增产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五)增强粮食生产能力。6月底前完成133.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确保将最优质耕地划入功能区。引导退茶(果)还粮,增加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资金重点投向功能区,实施地力提升“2345”工程,示范推广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推进水稻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地力。

  (六)开展综合优质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等活动,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与供销等部门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与物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与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与新闻媒体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

  (七)健全防灾减灾机制。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强化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粮食因灾损失。加强水稻“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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