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的八条扶持措施》

日期:2018-09-27 11:46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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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百亿产值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全市工业经济支撑力。按照余市长在5月4日召开的加快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座谈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兼顾百亿龙头企业发展特点,我委在组织开展百亿龙头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于5月下旬牵头起草了《关于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的八条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经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初稿;至8月初先后四次征求了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以及百亿龙头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建议;8月14日程副市长专门召开征求意见会,经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再次研究讨论,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于今天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扶持措施》包括八条的具体支持内容:一是专项资金支持。市县两级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百亿龙头企业倾斜;同时,根据争取到国家、省级的奖补资金,按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二是项目投资支持。从股权投资、投入奖励、税收奖励等三个方面给予龙头企业新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奖励。三是金融服务支持。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百亿龙头企业给予征信、信贷、上市方面的支持。四是研发创新支持。重点支持百亿龙头企业牵头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和国家级研发平台搭建。五是要素保障支持。以优先供应、“一事一议”的形式给予百亿龙头企业用地、环保等2个方面保障。六是财政奖励支持。对高层次人才给予“高级人才奖励金”奖励,用于人才住房和生活补助;对工业产业纳税贡献重大(纳税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30%以上或年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百亿龙头企业)的百亿龙头企业,按“一事一议”给予经营贡献奖励。七是社会服务支持。对百亿龙头企业高管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就读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八是驻企挂包支持。实行市领导和责任单位挂包企业机制,优化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简洁管用。根据市政府加快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在开展百亿龙头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了解到的企业发展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每项扶持措施尽可能加大奖补的力度;在内容表述方面直奔主题,瞄准百亿龙头企业进行帮扶,篇幅短、内容实。

  二是注重政策衔接。《扶持措施》通篇突出百亿龙头这个主体,明确扶持方向、门槛标准,结合了原有的发展政策,做到有机衔接、有的放矢,避免“墙上画饼”,使企业能够真正受益,并通过市级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上更多的政策扶持,力求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企业、项目进行扶持,促进百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注重兑现落实。《扶持措施》的编制,注重吸纳各有关实施部门的意见建议,突出了分项措施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同时,考虑到市本级财政的情况,我们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受益地财政承担;涉及两区和共建园区补助资金按财政体制比例和税收分成比例承担,避免措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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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百亿产值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全市工业经济支撑力。按照余市长在5月4日召开的加快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座谈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兼顾百亿龙头企业发展特点,我委在组织开展百亿龙头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于5月下旬牵头起草了《关于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的八条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经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初稿;至8月初先后四次征求了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以及百亿龙头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建议;8月14日程副市长专门召开征求意见会,经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再次研究讨论,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于今天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扶持措施》包括八条的具体支持内容:一是专项资金支持。市县两级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百亿龙头企业倾斜;同时,根据争取到国家、省级的奖补资金,按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二是项目投资支持。从股权投资、投入奖励、税收奖励等三个方面给予龙头企业新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奖励。三是金融服务支持。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百亿龙头企业给予征信、信贷、上市方面的支持。四是研发创新支持。重点支持百亿龙头企业牵头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和国家级研发平台搭建。五是要素保障支持。以优先供应、“一事一议”的形式给予百亿龙头企业用地、环保等2个方面保障。六是财政奖励支持。对高层次人才给予“高级人才奖励金”奖励,用于人才住房和生活补助;对工业产业纳税贡献重大(纳税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30%以上或年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百亿龙头企业)的百亿龙头企业,按“一事一议”给予经营贡献奖励。七是社会服务支持。对百亿龙头企业高管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就读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八是驻企挂包支持。实行市领导和责任单位挂包企业机制,优化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简洁管用。根据市政府加快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在开展百亿龙头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了解到的企业发展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每项扶持措施尽可能加大奖补的力度;在内容表述方面直奔主题,瞄准百亿龙头企业进行帮扶,篇幅短、内容实。

  二是注重政策衔接。《扶持措施》通篇突出百亿龙头这个主体,明确扶持方向、门槛标准,结合了原有的发展政策,做到有机衔接、有的放矢,避免“墙上画饼”,使企业能够真正受益,并通过市级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上更多的政策扶持,力求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企业、项目进行扶持,促进百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注重兑现落实。《扶持措施》的编制,注重吸纳各有关实施部门的意见建议,突出了分项措施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同时,考虑到市本级财政的情况,我们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受益地财政承担;涉及两区和共建园区补助资金按财政体制比例和税收分成比例承担,避免措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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