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药登记试验是否还需要审批?

日期:2020-11-05 10:54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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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改为备案。包括新农药研制者、农药生产企业或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在试验开始前,通过“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https://www.icama.cn)向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也可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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