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有哪些?

日期:2022-11-28 15:0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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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二)住宅小区,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四)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港口、码头、船舶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村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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