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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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收容犬只领养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养犬人认领犬只应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填写《同意领取犬只通知书》,转交收容留检场所。养犬人须携带身份证、犬只登记证到收容留检场所领取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核对《同意领取犬只通知书》和犬只信息无误后,将认领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认领时间录入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归还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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