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闽委发〔201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的通知》(明委发〔2018〕10号),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健康三明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环境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指标框架要求。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实现《“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有关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将全民健康教育纳入精神文明考评体系,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目,医疗机构开通健康咨询电话,严厉打击各类不实和牟利性健康误导宣传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合理膳食推广行动。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6克左右,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1%和0.8%。
3.控烟限酒落实行动。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开展戒烟门诊服务。合理控制烟酒类广告,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和救治救助力度,加大心理咨询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院校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机构建设,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到2030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覆盖各县(市、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左右,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健康体检、盲人医疗保健按摩、购买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健身健康需求。到203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3名,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2.0平方米以上和2.5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5%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及以上和43%及以上。
(三)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6.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评估,提高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覆盖面。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推进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以内及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内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保证学生每天运动不少于60分钟,每位学生都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竞技类体育运动技能,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达90%以上。到2022年和2030年,正确洗手和文明咳嗽普及率达85%和100%,学校体育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85%和100%,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8.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健全职业病报告制度。到203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建档率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9.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完善医养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康复、护理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10.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7.8/10万及以下和135.1/10万及以下,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分别达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
11.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重点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提升三甲医院癌症诊疗能力,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以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级防控及双向转诊标准和体系。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重点对40岁及以上人群、危险因素接触者和高危人群,逐步实现每年进行1次肺功能检测。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6/10万及以下和5.43/10万及以下。
13.高血压、糖尿病防治行动。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一体化管理为突破口,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的发生和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4.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严防新发传染病境外输入、境内传播,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全面实施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和控制饮水型氟中毒标准,并持续保持至2030年。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五)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15.绿色环境行动。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深化“厕所革命”和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村镇、健康城市(县城)建设,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8%以上,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5%以上;市县两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9%,全市所有乡镇和93%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2%、42%;全市95%以上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力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9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到2030年,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力争全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80%的县(市、区)城区鼠、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六)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16.“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建设市级区域集成平台,实现区域健康数据共享协同服务。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云胶片应用、电子健康卡“多码融合”等项目建设,提供个性化智慧健康管理服务。建设医改综合管理监测平台,拓展人财物监管、卫生综合管理、药品监管、区域绩效考核等系统应用。到2022年,基本建成三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到2030年,形成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联通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进阶段(2020—2022年)。全民健康制度基本建立,健康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二)深化加速阶段(2023—2026年)。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建设进程快速推进,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7—2030年)。重点难点健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健康三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相关财政、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明确健康三明行动各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及其进度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健康三明行动方案,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有序推进。
(二)强化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完善和落实对卫生健康的财政投入政策,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并实现逐步增长。
(三)强化人才培养。实施三明市优秀青年医师培养计划,建立“百名优秀青年医师名库”,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以上,到2030年力争达到3名以上,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均衡优化配置。
(四)强化监测考评。三明市健康三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实施、监测和考核。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指标框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激励和常态化监测评价考核机制,对落实成效进行年度评估,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调度督导,适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促进整体推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附件:1.健康三明行动监测考核方案
2.健康三明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三明行动监测考核方案
为完善健康三明行动协调机制,推动《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确保如期实现健康三明行动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监测考核方案。
一、监测考核对象。1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
二、监测考核内容。围绕健康三明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以《“健康三明2030”行动规划》和监测指标框架(见附件2)为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监测考核周期。每个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监测考核程序。
(一)自评得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健康三明考核指标框架,形成自评报告,提出得分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市健康三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议得分。市健康三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对各县(市、区)自评报告内容和相关领域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对加分项、扣分项提出意见。
(三)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实行100分制,其中:自评占比40%,评议评分占比60%,自评、评议评分后叠加加分项、扣分项形成综合评价总分。市健康三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原则上于次年的3—4月,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价,完成全市健康三明建设监测情况报告,报市健康三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五、监测考核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
健康三明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全市 目标值 |
分值 |
自评分 |
|
《“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5 |
80 |
|||
2 |
婴儿死亡率(‰) |
6.8 |
≤7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1 |
≤9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9.6 |
≤16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2014年为89.6 |
≥91.5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5.8 |
≥22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2014年为33.9 |
≥41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2015年为15 |
≤12.9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15年为2.04 |
2.6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015年为27左右 |
25左右 |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 《“健康三明2030”行动规划》及相关规划文件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 《“健康三明2030”行动规划》及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80.44 |
≥7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8 |
≥98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5.77 |
≥80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31.8 |
≥5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30.7 |
≥7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5 |
≥95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32.56 |
明显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27.7 |
≥75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5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5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
27 |
达到碘缺乏病危害消除状态县比例(%) |
96.3 |
100(2020年实现并持续保持至2030年) |
||||
28 |
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县比例(%) |
100 |
100(2020年实现并持续保持至2030年) |
||||
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7年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