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机动车业务

机动车业务指南

概述

提供机动车注册、转让登记、变更车身颜色、抵押、注销、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等业务办理指引。

机动车注册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2、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1份(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1份;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1份,已实现联网核查;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1份,已实现联网核查(挂车除外);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1份,已实现联网核查;

7、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1份;

8、机动车出厂后两年未注册登记;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未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

9、机关事务管理局批文原件(仅限公务用车);

10、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1份;

11、进口机动车需进口凭证原件;

12、办理领事车辆和相关证件业务通知单原件(仅限外交车辆);

13、查验车辆;

14、属于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办理步骤

 1、将车辆开入查验岗查验车辆,制作标准照片,录入机动车信息。

 2、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3、现场选号(或者可在互联网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预选号码,符合条件可窗口申请保留原号)。

 4、缴费(可电子缴费或现金缴费)。

 5、领取牌证(可现场自取或邮寄上门)。

机动车转让登记

申请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 。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

8 、属于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9、在机动车抵押(质押)期间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质权人)签字;

10、查验车辆。

办理步骤

1、将车辆开入查验岗查验车辆,制作标准照片,录入机动车信息。

2、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3、现场选号(或者可在互联网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预选号码,符合条件可窗口申请保留原号)。

4、缴费(可电子缴费或现金缴费)。

5、领取牌证(可现场自取或邮寄上门)。

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

申请材料

机动车因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5、查验机动车。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办理步骤

1、将车辆开入查验岗查验车辆,制作标准照片,录入机动车信息。

2、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3、缴费(可电子缴费或现金缴费)。

4、领取牌证(可现场自取或邮寄上门)。

机动车抵押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1份;(抵押登记需要)

4、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办理步骤

 1、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2、领取牌证(可现场自取或邮寄上门)。

机动车注销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

2、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3、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4、属于机动车灭失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

5、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6、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7、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8、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9、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步骤

1、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

申请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2.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

办理步骤

1、受理大厅取号、受理。

常见问题

Q:
车辆有违章可以办理转让登记业务吗?
A: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Q:

新车上牌前需要上线检测吗?

A:

货车、轻型客车以及出厂超过两年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在上牌前需要上线检测。

Q:

目前可以实现持个人身份证,全省通办私家车登记吗?

A:

根据公安部“放管服”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福建省已开始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持身份证省内通办。

政策文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违反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约束装置行为行政处罚基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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