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知识问卷调查

日期:2019-03-08 16: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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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三明市统计局于2019年3月8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知识调查问卷,现将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1、在统计实践中,法人单位包括哪几种类型的问题:28.72%为企业法人,19.15%为事业单位法人,19.15%为机关法人,17.02%为社会团体法人,15.96%为其他法人。

  2、对个体经营户的调查方式的问题:35.71%为重点调查,3.57%为行政记录,7.14%为普查,53.57%为抽样调查。

  3、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有那些管理规定的问题:22.5%为执行入户调查等普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表明身份;22.5%为定期整理工作日志,妥善保管普查有关资料、文件和PAD;22.5%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22.5%为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4、对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分别有那些的问题:26.32%为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软件;18.95%为单位清查比对处理软件;18.95%为PAD数据采集软件;17.89%为普查数据处理软件;17.89%为资料开发与分析软件。

  5、对各级普查机构要依照那些规定,发布本级及分地区数据的问题:32.89%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3.68%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3.68%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19.74%为其他相关规定。

  6、对各级普查机构可以利用那些渠道发布普查数据的问题:34.62%为新闻发布会;23.08%为新闻媒体;21.79%为门户网站; 20.51%为统计出版物。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今年来,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入开展,得到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充分认可。企业和群众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所了解,能积极主动配合开展普查工作。

  感谢市民的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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